——2025年8月29日在陽江市第八屆人大常委會
第二十七次會議上
陽江市審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程雪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2024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予審議。
根據審計法規定和市委審計委員會批準的審計項目計劃安排,市審計局組織對2024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在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各級各單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到陽江調研的指示精神,深化市委“433”工作安排,守正創新、苦干實干,高質量發展扎實推進,陽江現代化建設邁出新的堅實步伐。
——加強政策協同配合,支持落實高質量發展。加大力度向上爭取各項政策性資金,優化財政支持方式,確保財政政策持續發力。統籌安排地方政府債券資金58.32億元,集中投向產業設施、市政道路、水利設施、醫院學校等重點項目建設;聚焦“兩新”領域,安排投入政策資金1.52億元支持汽車、家電等消費品以舊換新;加大“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保障力度,統籌安排專項資金1.16億元用于支持創建典型鎮、典型村等亮點項目。
——著力夯實民生保障,兜牢兜實民生底線。克服財政“緊平衡”壓力,持續保障和改善民生,一般公共預算支出中民生支出占比近八成。統籌安排教育支出12.63億元,提高學前教育生均經費標準,增加公辦學位供給;統籌安排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70億元,兜牢民生保障支出底線;統籌安排衛生健康支出5.02億元,完善公共醫療體系建設。
——提升財政管理水平,深化體制改革創新。出臺《陽江市進一步推進市以下財政體制改革實施方案》《陽江市市級財政資金管理辦法》《市級預算單位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業務操作規程》《陽江市公共資源有償使用管理辦法》《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會議費管理辦法》,深化財政體制改革,貫徹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加強財政資金監督。
——壓實整改責任,審計整改力度持續加強。相關縣(市、區)和單位認真落實整改責任,截至2025年6月底,上一年度審計查出的471個問題,要求立行立改的304個問題,已完成整改237個(占比77.96%);要求分階段整改的110個問題,已完成整改52個;要求持續整改的57個問題,已完成整改21個。制定完善相關規章制度11項,整改金額8.26億元。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一)市級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
審計了2024年度市本級〔含海陵試驗區、陽江濱海新區(陽江高新區),下同〕財政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2024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193.34億元,總支出173.17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89.74億元,總支出86.78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4214萬元,總支出3621萬元;市本級社保基金預算總收入66.17億元,總支出58.90億元。審計結果表明,在財政收支壓力較大的情況下,市本級加強了資金統籌管理力度,優化了支出結構,充分發揮財政職能作用,預算執行和績效管理總體較好。發現的主要問題:
1. 預算管理不到位。一是市直、海陵試驗區部分預算資金未細化到具體單位和項目。二是市直國有土地出讓收入年初預算編制不科學。三是陽江濱海新區(陽江高新區)未按規定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但在一般公共預算中支出國有企業運營經費979.60萬元。四是市直、海陵試驗區在政府性基金預算中編列一般性支出1384萬元。五是海陵試驗區無預算支出教育費附加15萬元。
2. 非稅收入征繳不及時。一是海陵試驗區未及時征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地價款。二是市本級3家單位(企業)未及時上繳非稅收入共753.66萬元。三是市直1家國有企業未按照規定上繳市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收入。
3. 財政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一是市直未經批準調劑使用不同預算科目間的預算資金。二是市直未按規定用途安排使用預備費610.80萬元。三是陽江濱海新區(陽江高新區)財政局擴大教育費附加使用范圍。四是市直1個部門擴大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五是市直1個部門未落實市直各學校的全員培訓經費23.72萬元。
4. 轉移支付資金下達及使用不及時。一是市直1筆、陽江濱海新區(陽江高新區)2筆專項資金共276萬元支出進度緩慢,資金效益未達預期。二是3個單位各1個項目前期工作推進緩慢,2325.40萬元上級專項資金未及時發揮效益。三是市本級9項省級轉移支付資金3078.65萬元未及時撥付至預算單位。
5. 決算草案編制不規范、不完整。一是市直、海陵試驗區尚有部分非稅收入未納入預算管理。二是海陵試驗區、陽江濱海新區(陽江高新區)少列部分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三是市直未按規定將收回的部門存量資金30.35萬元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6. 債券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支出進度緩慢。一是市直17個、陽江濱海新區(陽江高新區)5個項目尚有部分2024年專項債券資金未及時形成實物工作量,資金支出進度緩慢。二是海陵試驗區和市直1家單位各有1個項目建成后長期閑置。三是1家企業的1個專項債項目違規多支付工程進度款272.70萬元。
7. 財政風險防范落實不到位。一是市直1個部門、海陵試驗區、陽江濱海新區(陽江高新區)未及時支付3個項目進度款或費用。二是全市尚有38家城鎮住宅小區配建幼兒園未及時盤活。三是海陵試驗區、陽江濱海新區(陽江高新區)擠占上級專項資金或債券資金,國庫庫款保障水平未在合理安全區間,新增暫付款掛賬余額超過同級財政兩本預算支出之和的5%。
8. 支持“兩新”行動資金監管不到位、補貼發放審核把關不嚴,涉及金額3.22萬元。
(二)市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
審計了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司法局和市統計局等3個市級部門和9家所屬單位2024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表明,有關單位的預算收支、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基本符合預算法、政府會計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發現的主要問題:
1. 資金管理不規范。一是1個部門未對1項省級轉移支付資金實施績效監控,導致資金未能發揮預期效益,涉及金額13.97萬元。二是1個部門未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4.45萬元。三是3個單位未及時清退押金、保證金共87.95萬元。四是1個部門無預算支出2.29萬元。
2. 政府采購和招投標管理不到位。一是1個部門對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未實行集中采購,涉及金額1.49萬元。二是1個單位未將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電梯納入建筑安裝工程招標內容,涉及金額21.10萬元。三是2個單位對招標文件設置監管不到位,招標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
3. 重大決策程序執行不規范及制度建設不完善。一是2個單位各1項重大事項違反“三重一大”議事規則。二是1個部門未按規定建立健全執法裝備管理規章制度。
4. 公務用車管理不規范。1個部門租車手續不規范,超標準租用車輛。
5. 業務工作把關不嚴。1家單位國民體質監測數據存在數據異常。
(三)縣級財政管理審計
審計了江城區2023年度財政管理和收支情況。審計結果表明,江城區財政管理不斷完善,財政預算執行情況較好。發現的主要問題:
1. 預算管理不規范。一是450萬元預算資金未細化到具體單位和項目。二是未落實糧食風險管理政策,預算編制不嚴謹,超預算支出1585萬元。三是違規動用預備費33.64萬元。四是擴大教育費附加使用范圍43.90萬元。
2. 上級專項資金發放不及時。未及時發放7項上級補助資金。
3. 財政決算草案編制不規范、不完整。一是存在少列預算支出、無預算支出、虛列支出等問題。二是尚有123.61萬元的考試考務費未納入預算管理,少反映收入。
4. 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一是挪用577.60萬元債券資金支付非債券項目工程款及費用。二是1個債券項目超進度撥付工程款997.40萬元。
5. 財政風險防范落實不到位。一是擠占債券資金、上級資金和存量資金。二是2018年前無預算、超預算支出尚未消化完畢。三是新增暫付款掛賬余額超過同級財政兩本預算支出之和的5%。四是違規與3家企業簽訂與稅收掛鉤的投資協議。五是1個鎮7個項目或服務未按規定進行政府集中采購,涉及金額85.88萬元。
(四)鎮(街道)財政管理審計
結合經濟責任審計,關注了江城區城南街道、陽東區那龍鎮、陽春市春城街道、陽西縣塘口鎮等4個鎮(街道)財政收支管理等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各鎮(街道)能積極采取措施落實上級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推進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 資金效益發揮不充分。一是1個街道未按要求開展績效申報及績效自評工作。二是1個鎮38.24萬元拆舊復墾項目收益發放不到位。三是1個街道396.84萬元項目資金結余未盤活。四是2個鎮(街道)473.75萬元專項資金未發揮效益。
2. 財政財務管理不合規。1個街道存在無預算或超預算支出15.04萬元、決算草案編制不規范、部分政府采購項目未編入預算、53.20萬元征地工作經費使用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3. 執行國有資產管理政策不力。2個鎮(街道)存在未及時處置閑置固定資產、未按規定制定資產內控制度、部分固定資產核算不規范等問題。
4. 政府采購項目未實行集中采購。4個鎮(街道)17個政府采購項目未實行政府集中采購,涉及金額61.54萬元。
二、2022至2024年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落實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專項審計調查情況
審計調查了我市2022年至2024年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落實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調查結果表明,我市能夠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統籌謀劃發展縣域經濟,推動相關工作取得較好成效。但在產業發展、園區建設等方面存在一些問題:
(一)對縣域產業發展的統籌謀劃和支撐保障不到位。一是產業謀劃不力,對上級確定的重點產業及本地特色產業,未制定規劃、落實扶持或加強產業基礎建設等,產業發展帶動不夠。二是要素保障不到位。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不到位,部分簽約引進項目暫緩或中止。三是后續跟蹤不到位。未及時處置工業園區閑置土地2740畝;未及時處理用海環保等問題,導致海洋特色產業園建設資金5259.41萬元未發揮效益。
(二)縣域經濟發展管理不規范。一是1個縣(市、區)的現代農業產業園未按規劃投入自籌資金1.01億元。二是4個現代農業產業園設備閑置或損失浪費,涉及金額1727.05萬元。
三、投融資平臺管理和風險防范情況專項審計調查情況
審計調查了2021年至2024年6月政府投融資企業管理和風險防范情況。審計結果表明,2021年以來,有關縣(市、區)、單位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及市委關于國有資產管理和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部署,推動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取得了一定成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地方政府、國資管理部門履職盡責不到位。一是1個縣(市、區)人民政府對縣屬投融資企業的規劃考核及債務風險防范履職盡責不到位。二是市有關主管部門對1家企業的1項重大投資事項監管不力,涉及金額5000萬元。
(二)有8家企業10項投資事項不符合規定,存在經營風險。一是1家企業的1項重大投資事項風險防范不足,推高企業經營風險。二是2家企業各1項重大投資事項投資決策不審慎、風險防范不足,涉及金額7418.30萬元。三是6家企業共7項投資合作事項未落實盡職調查程序,涉及金額3425.41萬元。
(三)有1家企業對外擔保管理不嚴,存在債務風險。1家企業為無股權關系企業提供擔保2筆,涉及金額1.67億元。
四、重大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審計了污水處理PPP項目、連圍河工程、振興路隧道工程等6個重大投資項目。審計結果表明,各項目在建設中基本實行了“四制”,其中3個項目改善了區域交通條件,2個項目改善市內環境質量,1個項目完善及美化高鐵周邊環境。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項目基本建設管理不規范。一是2個項目未調整可行性研究報告、實施方案及初步設計并報相關部門審批。二是2個項目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三是3個項目未及時完善相關工程變更手續,涉及金額748.37萬元。四是4個項目監理單位履職不到位。五是1個項目未根據勘察成果文件進行工程設計。六是1個項目綠化工程設計喬木規格過大,未進行節約型設計。七是1個項目未進行土方利用。八是1個項目施工技術檔案資料部分不健全、部分工程施工技術資料不夠準確。九是2個項目在資料不完整情況下進行驗收。
(二)項目招標管理不規范。一是1個項目存在未按工程類公開招標,違規采用貨物類政府采購招標、招標文件設置的評審因素不合理等問題。二是1個項目設定的棄土運距不符合招標項目特點、施工招標文件中部分材料和設備指定品牌選擇范圍。
(三)項目概算執行不嚴格。一是3個項目全過程造價控制不嚴格。二是1個項目實際投資超概算金額,未向相關部門報批。
(四)項目質量管理不到位。一是1個項目場地土方設計不符合勘察成果文件及設計深度要求,涉及土方工程造價約550萬元。二是1個項目場地回填土方竣工圖與驗收資料不符。三是3個項目部分工程不按設計圖紙施工。
(五)項目合同管理不規范。1個項目存在安全員和施工員缺席監理例會、中標供應商擅自更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且均未作處理等問題。
(六)項目工程結算管理不規范。5個項目的工程結算共多計工程價款807.44萬元。
(七)項目資金管理不規范。一是2個項目公司將PPP項目設備用作融資租賃。二是2個項目建設管理費超控制數,涉及金額1729.21萬元。三是2個項目未及時登記固定資產。四是1個項目未按標準折算留用地貨幣補償款,涉及金額15.73萬元。五是3個項目運營期政府付費未與項目產出績效完全掛鉤。
(八)項目生態環境管理不到位。一是1個項目建筑垃圾結算方量不實。二是4個項目建筑垃圾處置未向相關部門申請核準。
五、民生資金審計情況
(一)市直學校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管理審計
聚焦市直學校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管理,重點審計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教育局等相關部門,以及陽江一中等6所市直學校。審計結果表明,學校基本能落實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食堂食材等物資采購整體較為規范,菜品品質基本能滿足學生需求,相關職能部門基本能履行監管職責。發現的主要問題:
1. 主管部門、校方對學校飯堂管理不到位。一是市有關職能部門未建立學校“互聯網+明廚亮灶”巡查工作機制,且“互聯網+明廚亮灶”系統處于未能使用狀態,網上巡查工作無法開展。二是市有關職能部門未對4所學校的7家食堂食材供應商企業進行監督檢查。三是2所學校未開展食堂食品安全調度工作。四是3所學校未按要求建立學校食堂安全管理檔案。
2. 學校食堂食材等物資采購及伙食費收支管理不到位。一是1所學校將食堂服務部(小賣部)利潤71.89萬元作為學校經費使用。二是1所學校對食堂食材供應商的食材報價缺乏監督,詢價工作執行不到位,導致食材采購價格整體偏高。三是6所學校未實行大宗食品公開招標、集中定點采購,大宗食品采購基本按市場零售價結算,部分大宗食品價格存在較大差異。四是1所學校長期未根據食材采購價變動調整菜品售價。五是2所學校存在未建立食堂食材進出庫臺賬、采購冷凍食品未按采購批次索要第三方檢測報告等物資采購管理問題。六是2所學校食堂食材采購價格審核工作執行不到位。
3. 學校食堂食品營養健康管理不到位。一是6所學校未按規定公開“凍品肉類食材”等使用情況,未能保障家長和學生的知情權。二是2所學校的小賣部違規出售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
(二)2024年度社保基金預算執行審計
審計了2024年度社保基金預算收支情況,重點關注醫保基金支付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市本級社保基金預算編制符合預算編制程序、內容完整,社保基金管理基本符合相關規定。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部分醫療機構對超醫保基金支付范圍的藥品予以結算,違規報銷醫保基金4.05萬元。二是部分醫療機構對超限定適用病癥范圍用藥予以結算,違規報銷醫保基金4.77萬元。
六、國有資產管理審計情況
(一)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審計
審計了3個市級部門和9家所屬單位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審計結果表明,有關單位加強國有資產管理,不斷提升資產管理水平和使用績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1家單位的4處場所使用效益低,涉及面積1640.29平方米。二是1家單位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不到位,合作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建設投入場地,涉及面積166平方米。三是1家單位未及時處置閑置資產、涉及資產原值19.84萬元。四是1家單位347件定級文物未按規定登記入賬。
(二)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審計
1. 耕地保護與利用審計
審計調查了2022年至2024年6月我市耕地保護與利用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
(1)規劃選址不當。一是部分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未與國土空間規劃有效銜接,違規在飲用水源區等禁止建設區域,或非耕地等限制區域實施,涉及420.42畝。二是部分高標準農田建設與大中型灌區建設不銜接,或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不足,導致耕地因缺乏水源而撂荒或無法復耕復種4.04萬畝,其中涉及高標準農田2.18萬畝。
(2)建設監管不力。部分項目建設監管缺位、驗收流于形式,部分農田水利建設項目存在違規招投標、違法轉分包、偷工減料等問題。
(3)后續管護不善。一是重建設輕管護,部分高標準農田項目建后被農村道路、宅基地等占用,或被用于種植經濟作物,“非農化”“非糧化”面積268.09畝。二是農田水利項目管護不力,被毀壞、閑置農綜信息化設備涉及資產價值246.79萬元。
(4)相關建設和補貼資金管理使用不合規。未及時安排使用或滯留部分基本農田保護經濟補償金。
2. 自然資源資產審計
審計了市自然資源局和4個鎮(街道)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市自然資源局和4個鎮(街道)能貫徹黨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自然資源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取得了一定成效。發現的主要問題:
(1)土地資源管理不嚴格。一是市本級未完成批而未供土地處置和閑置土地處置任務。二是1個縣(市、區)、1個鎮違規占用耕地建設,涉及面積6.36畝。三是1個鎮未與村級簽訂基本農田保護責任書,5.53畝耕地“非糧化”。四是2個鎮(街道)78宗違法用地整改未完成,涉及面積166.23畝。五是2個鎮(街道)基本農田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六是1個街道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不到位。七是1個持證在采礦山未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
(2)水資源政策落實不到位。一是2個鎮(街道)河流水質監測斷面不達標。二是1個鎮政府擅自批準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建設施工,該鎮1個項目占用河道防洪面積未進行洪水影響評價,存在洪水隱患。三是1個街道對河道、水庫管護不到位。
(3)河(湖)長制落實不到位。一是1個街道未編制一河一策實施方案、未落實河長制考核工作要求。二是2個鎮(街道)部分河(湖)長巡河次數不達標。三是1個街道部分河長履職不到位。
(4)海洋保護與利用存在不足。一是未制定海岸帶建筑退縮線制度實施細則。二是紅樹林營造、海岸線修復任務進度滯后。三是未完成歷史圍填海問題處置。
(5)林業資源管理不到位。一是1個鎮鎮級林長巡查次數不達標、125.52萬元生態林公益補償款未及時發放到位。二是1個街道違規對林地違法案件進行鑒定。三是2個鎮未與村級林長簽訂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目標責任書。四是1個鎮林業執法整改未完成。
(6)污染防治管控不力。一是1個鎮1處入河排污口污水直排。二是2個鎮(街道)部分污水設施管護不到位。三是3個鎮(街道)部分禽畜養殖場糞污直排。
(7)集中供水未能全覆蓋。1個鎮農村自來水普及率僅35.90%,未能實現99%以上的目標。
七、審計移送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情況
2024年,市審計局共出具審計移送處理書11份,移送違紀違法問題線索30起,涉及金額1.11億元。移送事項主要有:涉嫌失職瀆職挪用資金問題線索4起;工程建設方面問題線索14起;其他方面違紀違法問題線索12起。
八、審計建議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結合審計反映的情況與問題,審計建議:
(一)深化改革,著力提升財政管理質效。深入探索“零基預算”改革,進一步加強預算編制和執行管理,推動預算編制完整科學、預算執行規范高效。進一步優化支出結構,切實保障人員工資、保障運轉經費、保障重點領域支出,兜牢“三保”支出底線。大力開展財源建設,加大非稅收入征管力度,加強市及區縣兩級財政資源統籌,切實盤活存量、用好增量,提升資金使用效益。
(二)嚴格監管,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貫徹落實好省、市關于加強政府債務管理的部署要求,加快政府全口徑債務監測監控體系建設,持續強化財政風險運行監測,切實保障地方財政平穩運行。加快專項債券支出進度,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建立健全債券資產管理機制,推動提高資產利用效率和運營收益水平,充分發揮債券資金效益。加強國資國企風險監管,規范國有資產配置、處理和使用,強化違規經營責任風險,促進企業健康穩定發展。
(三)抓牢抓細,扎實推動民生保障政策落地。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系統性舉措推動民生保障工作提質增效。聚焦校園食品安全,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規范食材采購與資金使用,強化營養健康信息公開,構建閉環管控格局。堅守社保基金安全底線,建立違規結算查處機制,壓實主體責任,從嚴審核醫保支付。加強預算執行動態監管,以制度剛性保障民生資金規范高效運行,筑牢民生保障屏障。
(四)加強監督,規范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嚴格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規范執行重大經濟事項集體決策制度,按程序進行政府采購。強化招投標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提高招標過程的透明度。嚴格執行基建程序管理,加強對工程項目的全過程監督管理,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規范管理政府投資項目,加強對工程結算審核,嚴格執行合同條款,確保工程造價準確性和合理性。
(五)壓實責任,深化綠美陽江生態建設。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完成違法用地、圍填海等問題整改,加強對耕地、高標準農田以及河道、水利設施、林地、污水設施等的管護工作,嚴厲打擊違法用地、污水直排、養殖場糞污直排等嚴重影響和破壞生態環境行為,確保按時保質完成任務,高質量保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為綠美陽江生態建設作出新貢獻。
(六)改進作風,提高依法依規履職能力。領導干部應依法履職盡責、擔當作為,確保黨中央令行禁止,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規范公務接待和財務管理,完善監督機制,加強費用報銷審核,杜絕超標準接待、公款吃喝及違規發放補貼等問題,并推進建章立制,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
本報告反映的是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對這些問題,審計部門已依法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并出具審計報告,對涉嫌違紀違法線索,已按規定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查處。有關縣(市、區)和單位正在積極整改。下一步,市審計局將加強跟蹤督促,市政府將按有關規定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整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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